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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本森(1,2)
作者单位:(1)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Bloomington);(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088
摘要:在经济、法律等领域中,生命的价值是可以计算的,法律上的生命权是可赔偿和可救济的。生命价值的科学计算,不仅关系到对各种侵权事件中受害人的合理赔偿,还涉及如何通过建立合理的赔偿制度来有效阻却各种人身侵权行为的发生。西方学界形成了人力资本法和意愿支付法两种计算生命价值的方法。运用人力资本理论并吸收意愿支付法中的风险因子,构建基于法律赔偿上的生命价值的计算方式,为破解生命赔偿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支持。透过对生命赔偿的边际效用的分析,中国生命赔偿的总体标准应当达到或接近赔偿边际效用的临界值。中国生命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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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志(1)
作者单位:(1)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冷战国际史研究中心,副教授上海200241
摘要:面对中苏同盟已然破裂的时局,1968年"普韦布洛"号危机发生前后约翰逊政府最高决策层以及大部分情报和军事部门在很大程度上依旧坚持"共产主义铁板一块"的观点,对朝鲜抓捕"普韦布洛"号的可能性和意图做出了错误判断。权衡利弊之后,美国并未对朝鲜采取报复行动,而是接受了朝鲜的谈判提议。在美国政府确定谈判策略的过程中,人道主义关怀明显从属于维护国家声望与避免伤害盟国等政治考虑,板门店秘密会谈久拖未决。虽然"普韦布洛"号危机是加速美国国际危机管理程序制度化的动因之一,也曾促使美国致力于防止海上冲突事件的再次发生,但此后的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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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红凤(1);杨慧(1)
作者单位:(1)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
摘要:如何处理和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市场经济国家无法回避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两种主要方式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国称为宏观调控)与政府规制,共同构成政府调节体系。其中,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应对短期经济总量失衡,追求逆周期的短期经济绩效;而政府规制则主要应对微观市场失灵,追求长期持续性经济绩效。①从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政府规制早于宏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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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恩富(1,2);丁军(3)
作者单位:(1)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2)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3)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摘要:20世纪最重大的历史事件之一,是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在过去20年里,中外各界对苏联剧变和解体的原因进行了大量的探讨,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在众多原因何者为主要原因的问题上,即使在马克思主义知识界也没有达成共识。今年正值苏联剧变和解体20周年,苏共走下执政舞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后果业已展示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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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门洪华(1);肖晞(2)
作者单位:(1)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2)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摘要:2011年是苏联剧变20年。作为20世纪末重大的政治事件,苏联剧变不仅在广度和深度上对世界社会主义发展造成空前的冲击,带来长达20年的运动低潮,而且对世界格局和人类社会发展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面对剧变后世界格局和国际形势的大变革大调整,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在低潮中奋进的中国,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注入了新的活力。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为更好地总结苏联剧变的历史教训,深刻思考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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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之骅(1,2)
作者单位:(1)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2)世界历史研究所
摘要:苏共亡党和苏联解体至今虽已过去整整20年。但它给世人,特别是各国执政的共产党人的深刻教训仍然是十分现实的。温家宝总理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的一次座谈中,谈到要重视对历史和国际经验的比较研究时说:“历史是一面镜子,国际经验也是一面镜子。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当中,始终要注意经常地照一照这两面镜子,鉴古知今,博采众长。这样。我们前进的步伐会更加扎实、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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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启念(1)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摘要:戈尔巴乔夫改革所导致的苏联解体,有一系列复杂原因,其中有某种历史必然性,戈尔巴乔夫个人也难辞其咎。①具体而言,苏联原有的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体制必须改革,这是由客观的历史原因决定的,但是改革演变为社会灾难,主要责任在戈尔巴乔夫本人。正是他为改革确定的“人道”、“民主”的社会主义目标和民主化、公开性方针,使得改革引起的社会变化失去控制。这是酿成苏联剧变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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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凯平(1,2);喻丰(1);柏阳(2)
作者单位:(1)清华大学心理学系,北京100084;(2)伯克利加州大学心理学系,CA94720
摘要:实验伦理学是用科学的实验理论和方法来探索伦理问题,特别是道德行为的心理机制和对策。它主要关注四个问题:一是人性的善恶问题,我们通过实验方法可以了解人性的本质以及社会大众的人性观;二是道德判断的情与理问题,虽然二者在道德判断中的作用仍然存在争议,但现代心理学的实验方法包括神经科学技术的引入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三是个人特质与情境因素对道德行为的影响,实验研究表明,微小的情境变化就能影响我们的道德行为;四是普遍道德原则与文化差异的问题,虽然可能存在普遍的道德原则,但是道德判断与行为仍存在显著的文化差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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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裕锴(1)
作者单位:(1)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研究员成都610064
摘要:大乘佛教诸经尤其是《楞严经》中"六根互用"的观念,在北宋中叶以后士大夫习禅的背景下,逐渐向日常生活和审美活动方面渗透。以苏轼、黄庭坚、惠洪等人为代表,从个人修道体验出发,追求六根通透、一心湛然无染的境界。由此带来三个变化:一是有意混同眼、耳、鼻、舌、身等感官之间的界限,尤其是主张眼听、耳观、目诵,从而形成听觉艺术(诗)与视觉艺术(画)相通的全新意识。二是将六根所接触的现象世界升华为心灵境界,将吟诗、作画、焚香、品茶、赏花、尝食诸多活动当作参禅悟道的途径或方式,从而出现诗禅、画禅、香禅、茶禅等宗教精神渗入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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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税兵(1)
作者单位:(1)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近代以降,人格、权利与利益等基本的法哲学范畴均以具有生命的自然人为描摹对象,形成传统民法的"现世性"特征,身后损害问题长期游离于法律的边缘地带。死者利益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与道德、习俗及社会政策纠结在一起,立于其后的解释论机理是法律拟制。文本分析表明,中国司法实践中关于身后损害案件的裁判立场徘徊反复,引发死亡赔偿金性质、死者近亲属精神损害赔偿、涉坟纠纷等具体问题的理论纷争。为遵循内在体系的逻辑要求,正在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应采"最不坏"的法益保护模式,以此构建相应的制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