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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光东(1)
作者单位:(1)上海大学文学院
摘要:本文论述了中国现代文学与民间文化形态间的关系 ,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从文学史的角度 ,确立了“民间”概念的基本内涵 ,提出中国现代文学中存在的三种主要民间理念 ,即启蒙文化视角下的民间观 ,与政治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民间观 ,从民间立场理解“民间”的民间观。这三种民间理念在不同历史情境和不同作家创作中又有不同的表现。中国现代作家走向“民间”有着不可忽略的价值意义 :一是丰富了文学创作主体的精神、情感 ,带来富有本土内涵的个性化艺术世界 ;二是意识到“民间”是新文学生成、发展的重要的精神资源和审美资源 ;三是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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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祥才(1)
作者单位:(1)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
摘要:西方、拉美后发国家发展理论因其内在缺陷而导致无法克服的理论困境。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跨越发展理论 ,创造性地提出生产力跨越发展的战略构想 ,并根据中国实际选择了实现这一跨越发展的具体道路 :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在机制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双向互动 ,这种双向互动是面向世界的 ,又是立足本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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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建军(1)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犯罪严重性程度决定着刑罚严厉性程度。但现行中国刑法里的犯罪轻重仅仅由轻重不等的法定刑加以表示 ,如果没有其他“刻度”指示犯罪的轻重 ,人们只能凭借刑之轻重这一结果反推罪之轻重这一原因。本文研究的问题是 ,犯罪本身是否存在着某种独立于法定刻度即法定刑之外的某种轻重刻度 ,如果存在 ,它对罪刑关系的科学分析有何意义。为此 ,本文主要讨论了罪量分析的障碍、罪量评价体系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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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广文(1)
作者单位:(1)清华大学哲学系
摘要:从人类整体的生存与发展出发去厘定全球化时代的哲学主题 ,是当代哲学思考的新特点。面对当代世界的一系列全球性问题 ,面对当代文明的种种危机 ,呼唤文化普遍价值、培育民族文化个性、建立现代生态文明 ,便凸现为全球化进程中的重大哲学主题。文化普遍价值是全球社会文化稳定发展的前提 ,民族文化个性是当代世界文化生动性的核心要素 ,而生态文明则是人类持续发展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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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景来(1)
作者单位:(1)天津社会科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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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光耀(1)
作者单位:(1)复旦大学历史系
摘要: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积极参与联合国的筹建活动 ,外交决策层就联合国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以及中国在其中的地位提出了多个方案 ,而将确保中国的大国地位作为参与筹建联合国的首要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 ,国民政府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采取务实的方针。至旧金山会议中国的大国地位已基本确立之时 ,中国代表团才更多地关注联合国的组织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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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实(1);丁赛(2)
作者单位:(1)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摘要:本文利用抽样调查数据对 1 990— 1 999年期间我国城镇的个人教育收益率的动态变化进行了经验估计 ,从中发现个人教育收益率是逐年上升的 ,而且个人教育收益率是递增的。通过估计教育对个人收入增长的直接效应 ,揭示了教育对收入增长的影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就业途径的选择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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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寅(1)
作者单位:(1)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摘要:明清以来区域经济的普遍开发 ,促进了地域文化的多元发展。人们对地域文化差异和地域传统的认识 ,随着交通和传播的发达而加深。与地方志编纂相伴的地方性文学总集、选集和诗话不断涌现 ,使文学的地域传统日益浮现出来 ,并在人们的风土和文化比较中得到深化 ,由此形成与经典文本所代表的“大传统”相对的地域性的“小传统”。这种小传统以方志、总集和领袖人物的影响等多种力量左右着地方的文学风气 ,同时成为文学批评中重要的参照系。当小传统与大传统在审美趣味和创作观念上出现差异 ,趋向不一致时 ,小传统往往具有更大的影响力。透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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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来(1)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哲学系
摘要:文章认为气善论是船山的基本立场 ,气体论既是船山哲学的宇宙论基础 ,更是其气善论的论证和表达 ,应当从这个角度重新理解船山的气学思想。作者提出 ,在经历了元明理学在“理”的理解上的去实体化转向之后 ,理不再是首出的第一实体 ,而变为气的条理 ,因此人性的善和理本身的善 ,基于儒家思想的内在要求 ,需要在“气”为首出的体系下来重新定义 ,气善论在这个意义上正是为人性和理的善提供一个新的终极的保证。这使得北宋前期以来发展的气本论 ,作为儒家思想的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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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宪义(1);马小红(2)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要: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 ,中文“法”字的字义并非一成不变 ,尤其近代以来中文“法”字的内涵不断丰富 ,以致将古代社会中许多“礼”的内容纳入其中。如果用现代已经变化并且仍在不断变化的“法”的概念、含义僵化地去对照、解释中国传统法 ,必然会产生诸多的误解。实际上 ,礼与法是中国传统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对礼缺乏必要的探讨 ,我们就无从知晓中国传统法的精神 ,无法解释中国传统法的所以然。传统法中的“法” ,多指制度层面 ,这一点在秦汉后更为突出。而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