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粮收集制”并不是等劳交换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陈明寿(1)
署名单位:
(1)福建师范大学政教系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5044
发表日期:
1981
页码:
208-208
关键词:
余粮收集制
交换关系
等量劳动交换
战时共产主义
列宁
国家控制
农产品
工业品
十月革命
中国社会科学
摘要:
骆耕漠同志在《列宁关于十月革命后四种交换关系的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一九八○年第一期)一文中,认为:俄国'战时共产主义'时期所实行的'余粮收集制','并不是把粮食、布匹和其它主要消费品无偿地拿来,又无偿地分配出去,不采取交换的方式;而是在国家控制下,不准私商参加,只由消费公社和合作社这种销售机构采取交换的方式来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有卢布作媒介,受等量劳动交换等量劳动的规律所制约。'(第四一页)文中摘引了列宁的几段语录,着重说明实行'余粮收集制'等也'要讲价格、讲货币',也要用工业品与农产品相交换。这些引证是确凿的。但如果据此断言'余粮收集制'也是实行'等劳补偿'的原则,就与当时俄国的交换实践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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