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财产权结构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佟柔(1);史际春(1)
署名单位:
(1)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6289
发表日期:
1990
页码:
159-174
关键词:
所有权权能 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家所有权 产权结构 企业经营权 国家机关 两权分离 有计划商品经济 所有权人 企业财产权
摘要:
所有权的结构及其历史考察表明,所有权的本质乃是将所有人的意志体现在所有物的利用和处置上,所有权的各种权能都可以同所有权发生分离;现代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财产所有权系归属于以大股东为代表的所有人。作者认为,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决定了改革不能削弱和取消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同企业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经营权成为连接公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唯一法律媒介。而要达到实现国家所有权的目的,就必须创设企业经营权为新型法定物权,使之能够对抗非有关国家机关和有关国家机关非依法进行的干预,从而实现其社会目标与自身利益两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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