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潇(1)
作者单位:(1)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摘要:在人类实践中,空间发生着由自然向社会、由物理向人文的让渡与转换,这要求我们在实践基础上揭示空间社会化和社会空间化的相互生成机制。马克思是依据生产方式的历史变迁,从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给空间之双重再生产的分析出发,去进行空间社会化重构现象之解析的。马克思极其关注人类社会的不同时期、物质实践的不同状态对生存空间带来不同的生产、构建和形塑,以致可以从生存空间的形态去判定历史发展的分期。就整个世界历史进程而言,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实质上就是资本逻辑通过全球性市场经济的刚性力量,将生产实...
作者:凌斌(1)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摘要:西方法治理论的职业主义存在局限,中国法治理论要深入理解法民关系的理想类型和一般原理。法民关系是法律人与普通人围绕法律解释权分配形成的主体间关系。法民关系的两个"理想类型",是以法官和律师为核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主导的"消极法民关系"以及以当事人和法官为核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普通民众主导的"积极法民关系"。二者既在具体案件中围绕法律解释权的分配形成了不同的"微观司法环境",又在总体上基于司法公信和法治信仰构成了不同的"宏观法治状况"。应从植根国情的法民关系出发,探索中国法治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