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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秀臣(1,2)
作者单位:(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北京100732;(2)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摘要:六艺的概念、文本及其经典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它从西周宫廷“六科”知识结构脱胎而来,逐渐演变成春秋贵族的礼乐教育,上升为诸子时代“道”的哲学表达,再成为儒家学派的精神元典,不断泛化、不断升华为成熟的中国古典学术体系。“六艺之教”“六艺之学”“六艺之文”“六艺之道”勾勒出“六艺之变”的精神轨迹,分别从学科进化、生成机制、语文特征、价值内涵等各个层面构建起中国古典学术的体系框架,彰显出中国古典学术的生成本质。流动中生成的六艺,是中国古典学术的元典,也是中国古典学术的基因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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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继明(1);李春晖(2)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2)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2
摘要:权利边界的设定及新型权益的涌现,需要进一步把握权利的客体要素。客体是权利理论中的基础概念,应当具有客观事实上的中立性,不应存储有关设权的价值判断。客体上之所以能够设置权利,取决于客体的可欲性、可控性和充足性。就知识产权而言,信息的流动性和外部性,使得其正当性解释须考虑整个自然法理论:先占即控制是自然权利的来源,劳动是权利归属的依据。自力控制的客体之上,产生一般知识产权;法律之力控制的客体之上,属于类型化的法定权利。一般性权利偏于自然权利,需要提高保护强度,但不能再由法律之力强化其控制。类型化的法定权利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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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泽龙(1)
作者单位:(1)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武汉430079
摘要:近年来,中国现代文学经典作家研究整体逐渐呈现弱化、遇冷趋势。其主要原因:经典研究在与现实关系中对话张力弱化;社会转型带来文学消费观念的变化,文学经典的接受在思想信念、文学观念、知识结构、审美趣味等方面表现出鲜明的代际差异;现代文学的时段格局,给经典的言说空间带来了限制。现代文学经典研究与重释的可行路径:重新认识、深度发现经典内涵的丰富性、复杂性;重返历史语境,打通研究视域,对经典再问题化,从现实生活中发现与经典重逢的思想焦点,形成经典意义历史价值的当代连接;筑牢现代价值观,更新知识体系,文学经典重释体现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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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絜(1);田秋棉(2)
作者单位:(1)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天津300350;(2)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中国史博士后流动站,长沙410082
摘要:讨论商周宗亲组织结构的关键在于亚族(分族)、小子室家与宗氏三者间的关系辨析。亚族是独立的实体性亲族团体,有自己的居邑、族墓地、赀财及独立的祭祀体系,还有作为族体标识符号的氏名,其本身就是宗氏组织,受母族的控制甚微。小子室家是以小子为家长的家户组织,有私财与土地,饮居独立,是商周时期最为基础的经济单元,但缺乏祭祀权,也无独立的氏名,是宗氏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亚族有本质区别。小子在获得官职与足够的土地后,便有可能分宗立氏,转变为亚族。商周宗氏组织由子、小子及各自的家庭成员组成,内部结构简单而固定。广义的宗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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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海波(1);童星(1)
作者单位:(1)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南京210023
摘要:应急管理效能是一个新议题,可以在面向中国实践开展理论创新的范式转换中发挥牵引作用。应急管理效能可视为应急管理功能和绩效的复合,是应急管理目标、结构、过程共同作用形成的积极结果。在中国的实践中,应急管理效能主要生成于三种机制:一是目标上的“安全优先”,在政策注意力配置和政策执行力监督上均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二是结构上的“一体多元”,不断发展既能一致行动又可资源互补的多主体协同机制;三是过程上的“计划适应”,在推动全过程均衡中既强调以计划性促进适应性,也重视以适应性改进计划性。依此建构中国应急管理效能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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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华(1);戴德明(1);刘俊海(2)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公司财务舞弊大案要案频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普遍面临信任危机进行交叉学科的历史溯源发现,美国《1933年证券法》推行的“强制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重要成因。建议修改强制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建立政府监管机构和单位内部监督机构自愿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协助机制,实施增强监督合力的国家审计制度。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理划分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督权限,建立统一的财会监督信息平台,定能更好地实行全面审计、持续审计和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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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海平(1)
作者单位:(1)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长春130012
摘要: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保障义务既有宪法指导思想的根本依据,也有贯彻新发展理念国家目标条款和社会主义原则的规范基础。区域协调发展国家保障义务的本质是区域实质平等,属性为客观法义务,内容由目的性义务和手段性义务构成。目的性义务体现为国家对欠发达地区在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给付;手段性义务体现为区域协调发展国家目标对立法、行政和监督行为的约束。应当根据比例原则和效能原则划定目的性义务的限度。建构区域协调发展法律体系,倾斜配置地方立法权,适度干预地方人才、产业补贴政策,实施多元化综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