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艺批评的美学标准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刘再复(1)
署名单位:
(1)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4924
发表日期:
1980
页码:
173-198
关键词:
文学艺术 鲁迅 艺术批评 文艺批评 作家艺术家 美学标准 功利价值 艺术作品 认识价值 社会主义
摘要:
本文认为,艺术批评作为一种审美判断,应在美学范围内进行,不应质变为政治评论。艺术批评标准不是机械的检验器和创作的出发点,只是大体上的审美方向和审美观察点。社会主义艺术批评的美学标准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真实标准,以估量艺术品是否反映一定时代社会生活的真实,具备某种程度的可供认识社会的认识价值。二是社会功利标准,以检验艺术品是否具备有益于人类前进的实用价值。艺术的社会功利价值是多元的,其政治价值仅仅是社会功利价值的一部分。三是美感标准,以检验艺术是否具备具体形象性、情感性、独创性等美感特征。三个标准均有独立意义,但不是孤立的尺度,优秀的文艺作品是真、善、美的统一综合体。艺术批评应尊重批评对象的特殊性质,从直接的审美感受入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地从上述三个方向上同时展开。
来源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