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价值论中的主体性原则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敏泽(1)
署名单位:
(1)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6912
发表日期:
1995
页码:
149-160
关键词:
文学主体性 文学价值论 价值主体 文学作品 文学的价值 主体性原则 文学创作 内在需要 文学的主体性 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
摘要:
本文对文学价值主体性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作了综合论述。作者认为必须在充分重视文学价值客体的基础上,首先重视文学价值的主体性原则。作者还认为,不能把主体与客体简单地等同于思维和存在,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主观和客观,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文学价值的主体性原则。在此基础上,作者论述了文学价值主体性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文学价值的主体应当具有对繁杂纷呈的生活进行敏锐、诗意的感知、发现、想象、选择和再创造的能力。二、文学价值主体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又要对生活有充分的了解。三、文学价值主体既要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自由创造的主体功能,又必须是自由和自律、他律的统一。最后,作者论述了决定文学价值高低的文学价值主体的三个基本内容:一、主体的内在需要和尺度;二、文学价值主体的思想境界;三、文学价值主体诗的感悟、发现及想象能力。
来源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