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叶直隶地区乡村管理体制——兼论清代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孙海泉(1)
署名单位:
(1)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100732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7702
发表日期:
2003
页码:
189-204
关键词:
清代中期
直隶地区
乡村管理体制
保甲组织
国家政权
基层社会
乡-村结构
里甲组织
组织职能
摘要:
清代中期赋役制度改革以后 ,地方基层组织及管理体制也相应发生了变革。保甲组织逐步取代里甲组织。国家不仅对农民的编户方式发生了改变———从注重管理为国家提供赋役的“在籍”人户 (即编审册上的人户 )变为注重管理乡村中实际居住的人户 ,而且对乡村实施更严格和更直接的统治。清代中期以后 ,在保甲体制下 ,村庄负责人———乡保、牌甲长从普通的中等农民中产生 ,保证了州县政府能够顺畅地对乡村行使职权 ,并通过对乡村负责人严格控制与压榨 ,实现对乡村的统治。乡—村结构构成了地方基层的主要组织形式 ,村庄成为国家管理农村基层社会的基本单位 ,国家政权透过乡和村庄的职役 ,掌控村庄和农户 ,乡村职役出现行政化发展趋势。国家政权与基层乡村社会结合比以前更加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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