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单位与治理单位的关联性研究——基于中国农村治理的逻辑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邓大才(1)
署名单位:
(1)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武汉430079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8735
发表日期:
2015
页码:
43-64
关键词:
产权单位
治理单位
单位对称性
产权绩效
治理绩效
摘要:
产权与治理存在很强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通过单位来体现和衡量,因而也可以通过单位来进行深度考察。产权单位与治理单位的关联性主要体现为对称性:对称性强,产权、治理的绩效相对较好;对称性弱,产权、治理的绩效则相对较差。单位的对称性主要由结构的均衡性、层级的对等性、规模的适宜性、边界的完整性、职能-权利的对应性及单位形成的内生性六大因素决定和影响。这六大因素中,结构的均衡性、层级的对等性、规模的适宜性,属于决定性因素;边界的完整性、职能-权利的对应性属于衍生性影响因素,在特定情况下起重要作用;而单位形成的内生性则是一种外在的条件性影响因素。六大因素单独或组合作用,影响并决定了单位的对称性,从而影响乃至决定了产权、治理绩效和发展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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