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中的刑事管辖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林欣(1)
署名单位: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5119
发表日期:
1982
页码:
135-142
关键词:
刑事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际法原则 国际法院 管辖权原则 犯罪行为 犯罪案件 安全原则 土耳其 行使
摘要:
国际法确认每个主权国家有权采取它认为最好的、最合适的原则来行使刑事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采取的关于刑事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有:领土原则,包括主观的领土管辖权原则和客观的领土管辖权原则;国籍原则,包括被告人国籍原则和受害人国籍原则;以及安全原则。它对双重刑事管辖权的行使,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它对双重审理问题的处理,既考虑到行使刑事管辖权的特点,又注意到双重审理问题的情况,把外国法院的刑事判决和处罚作为重新审理时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因素。它没有采用世界性原则来行使刑事管辖权。它在将来修改时,应考虑采用关于刑事管辖权的新的国际法原则,即永久居所或营业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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