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法系法律实施系统比较——财产法律的视角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冉昊(1)
署名单位: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8036
发表日期:
2006
页码:
59-71
关键词:
调整对象 法律载体 法律适用方法 个人意思 整体关系
摘要:
两大法系法律的实施各自形成了完整系统,按照调整对象—法律载体—法律适用方法—核心出发点这样的主线,大陆法系表现为:权利类型—抽象规范—法典(既定条文)—请求权基础—个人意思;英美法系表现为:具体对象—裁判规则—法官(正义直觉)—关系类推—整体关系。整体关系的思想相较于个人意思,在现代社会具有更强的开放性,但二者自有特性,并无高下之分,只是为不同的时代需要而产生,并不断发生着历史的优劣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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