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结果导向的信息披露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应飞虎(1)
署名单位:
(1)广州大学法学院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9172
发表日期:
2019
页码:
121-143
关键词:
结果导向
信息披露
认知偏差
消费者保护
行为经济学
摘要:
我国消费者法中的经营者信息披露制度,以交易前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为披露内容。这种相对静态的信息披露对消费者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是必须的,但在免费、低价等交易情形下,消费者必须先作出消费决策,才能在后续时间内接受服务或获取商品,这一时间差极易使消费者的认知偏差和心理弱点被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利益可能被损害于无形之中。针对这种行为的市场失灵,需要在我国的消费者法中建立一种结果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此制度下,结果导向的信息由经营者在交易前向消费者披露,被披露的信息应当跨越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真实、全面地反映交易的成本或收益,从而使消费者更好地作出知情选择。在认识交易公平、市场失灵以及探究合适、有效的公权规制方面,行为经济学的知识和视野不可或缺。
来源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