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法的本质属性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署名作者:
余少祥(1)
署名单位:
(1)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北京100732
刊物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ISSN/ISSBN:
1002-9717
发表日期:
2024
页码:
87-106
关键词:
社会法 基本范畴 决定要素 本质属性
摘要:
作为七大法律部门之一和独立的法学二级学科,我国学术界对社会法的本质属性仍是众说纷纭,尚未达成统一的见解。体现社会法本质的基本范畴是社会保护、社会保障和社会促进,决定社会法本质的有政治国家、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要素。在本质上,社会法是弥补私法不足的法律体系,调整的是表面平等而实质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它主要通过基准法机制发挥作用,以保障民生安全,增进民生福祉。围绕社会法本质完善我国社会法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科学和民主立法,提升社会法行政执法效能,推动社会法司法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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